1.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,按100%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,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获得录取资格。 高中录取控制线195分,中职录取控制线214分。
2.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,依据各科类招生计划总数,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,实行“专业优先(即专业清)”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下图为各专业录取情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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